近日,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彭吉岳律师代理的360公司知识产权总监黄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二审宣判,较最初被侦查机关指控的犯罪数额,法院最终认定的数额减半,量刑相应减轻。
惜才而辩,在审查起诉阶段据理力争让指控金额减半
本案当事人原任360公司知识产权部总监,高中毕业保送北大,北大高材生,是我国知识产权领域一位不可多得的人才。2011年至2012年,他连续两次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奖;2013年,参与起草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这是我国首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2014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就是这样一位知识产权专家,被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与大家脑海中想象的犯罪金额动辄成百上千万、案情错综复杂、重大利益攸关的经济犯罪并不一样,本案其实只和几笔借款有关。
根据指控,当事人分别从几个同事和朋友处进行过借款,而这些人要么与当事人有职务上的隶属关系,要么具有业务上的合作关系。因瓜田李下之嫌,当事人被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指控犯罪事实共四起,犯罪金额不到一百万元。
正是出于爱惜和保护人才的考虑,彭吉岳律师接受委托成为本案辩护人。通过细致阅卷和会见,辩护人细细梳理了每起资金往来的方式、对象、数额、借款原因、实际用途、是否偿还、为什么没有偿还的原因、中间是否有过偿还的沟通、偿还的保障等细节性问题,最终发现其中至少半数指控的金额是经不起推敲的。经过辩护人多次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意见和口头沟通,最终本案在起诉至法院时,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剩下只有两起,犯罪金额减半。
一审精细化辩护,首次开庭后致使法院退回补侦
减少犯罪数额并不是最终目的,辩护人的目标是全案无罪。本案中,当事人与相关人员发生过经济往来的事实没有疑问,争议核心在于经济往来的性质——是借款还是贿赂款?围绕这一争议焦点,彭吉岳律师在庭审中围绕证据的证明力、证明能力,结合法律的规定集中发表了大量辩护意见:
首先,从客观角度讲,当事人与所谓“行贿人”的银行流水明确备注为“借款”,这是本案关于借款性质的唯一客观、直接证据,具有最高证明力。
其次,被告人所陈述的借款用途,时间,与实际消费票据、炒股账户记录等完全匹配,被告人关于借款的供述能够得到客观证据的印证;
再次,从主观角度讲,只有所谓“行贿人”证言表示自己“觉得”被告人借款后长时间不归还,便“认为就是变相索贿”。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这种推测性、评论性证言,根本不能作为证据采纳。如果仅凭证人一句话就能够给他人定罪,那么我们每个人都将陷入巨大的不安全之中,这一句话,彭吉岳律师无数次提请法庭注意。
除了对款项性质的剖析,彭吉岳律师还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构成要件入手,进一步表达了如下意见:
首先,当事人不具有职务上的便利。彭吉岳律师将公司与合作商合同签约审批流程以及合同款支付流程采用表格方式列具,清晰呈现出审批过程有多道流程,当事人的权限只是其中并不具有决定性的一环。
其次,当事人也没有为所谓行贿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或故意。两个所谓行贿人所在的单位,有入职360公司之前就已经成为360公司合作机构,多年来合作业务量一直比较稳定,在当事人入职以来,以及涉案经济往来发生前后,其合作业务量没有明显增加也没有明显减少。况且,将合作业务金额与所谓“行贿款”数额相对比,会发现如此行贿也并不“划算”。
随着诸多疑点被当庭揭示,法庭的气氛愈加凝重。一审第一次开庭完毕,法院没有作出判决,而是将案件退回检察院补侦。最终令人遗憾的是,经过补充侦查和再次开庭,被告人仍被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量刑。
针对一审判决逻辑,二审再次积极取证,案子最终判决前,律师不敢丝毫懈怠,全力以赴
被告人及辩护人均不服一审判决,被告人提起上诉。一审判决的逻辑非常简单,既然是借款,为何久拖不还?一审认定被告人在有较高收入的情况下有能力偿还借款而较长时间不予偿还,认定有索贿的主观想法。对此,被告人一审已经作出解释,因其之前购买公司股票尚未解禁,解禁之后获得资金就会偿还借款。被告人还向多名其他朋友有借款,同样约定股票解禁后偿还。
为此,辩护人二审期间联系到相关借款人,请其出具了书面证言,证明被告人的辩解成立,相关证人也同意出庭作证,同时也调取了被告人购买几百万元股票的凭据,证明被告人有偿还借款的条件,因股票未解禁暂时未予偿还事出有因,不能得出“较长时间没有偿还就是索贿”的结论。另一方面,辩护人也持续跟二审法院沟通,提交证据材料并申请二审开庭审理。遗憾的是,二审没有开庭审理便维持原判。
虽然最终判决结果是建议量刑幅度最轻量刑、案件结果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但刑辩道路依然任重道远
本案虽然经过辩护指控金额减半,获得了建议量刑幅度中最轻量刑,但这只是“打折的正义”。家属来信:“彭律师,我们真的是特别暖心特别感动,因为有您一路相护才有今天,都是您在一路上据理力争,寸步不让,幸亏有您,这已经比最初知道的结果好多了”、“彭律师,在我们最难的时候是您一次次鼓励给我们信心,您的话语充满的是正义的力量,中间的过程各方面都很艰难,彭律师,真的发自内心的感谢,感谢您做出的所有努力,锦上添花容易,雪中送炭难,您的这份恩情我们会一直记住的。”虽然当事人给与了诸多的理解和认可,然而,彭吉岳律师自身也出身于世界五百强公司职业经理人,对企业高管的职业环境,可谓念兹在兹,每闻有职业经理人涉嫌刑事犯罪,痛之于心。
2019年至2020年,彭吉岳律师接连代理了富力地产、百度公司等多名高管被控犯罪的案件,罪名多为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些案件,不乏取得发回重审、不予批捕等辩护成效的范例。
京都律师,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除了是当事人的人生,也是我们辩护律师的人生。永远,我们不会忘记启程时的初心!